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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专题|李燕燕:远远看着你——《我的声音,唤你回头》选载三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李燕燕    日  期:2021年11月10日      


法庭上,那个男人苍白憔悴,瘦得皮包骨头。初秋季节,余热未消的山城到处都是穿着短衫薄裙的人,男人却穿着一件厚夹克,层层包裹仍遮掩不住身体的颤抖。从 2020 年秋到 2021 年春,男人不止一次站在法庭上,却始终保持着彬彬有礼又不乏诚恳的态度。

“对我的妻子,以及和我得同一种病的儿子,我只能说声抱歉,我实在没有能力,包括身体上的和经济上的。所以,作为丈夫,我只能远远看着你。如果离婚,我一贫如洗,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你需要的补偿我拿不出来。如果你不介意我现在的状态,那么我们可以继续过下去……”

陪审员谢乐曦为我讲述了这起离婚案子。她特意突出了“远远看着你”这五个字。这五个字,极其恳切又深情地从那个病恹恹的男人口中徐徐吐出。如果忽略这个真实的故事,你可以凭“远远看着你”编一部言情剧——男子迫不得已远离自己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爱她……但现实绝非偶像剧,与“远远看着你”相关的,是被隐瞒的遗传疾病,是长达三年的“消失”与找寻,是一个女人带着小孩四处求医的疲于奔命……那位妻子听到 丈夫在法庭上那番恳切我的话语后是怎样的反应,谢乐曦起初并没有告诉我。在后来的“复盘”中,我才知道,伴随一次次的调解、审理,她最初是抓狂,然后是愤怒的反驳,再后来情绪逐渐淡化……最终,她只是冷冷地看着男人自说自话,与律师一起将一大沓证据呈送法官。

一般说来,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以不公开审理为主。因为离婚案件即使不涉及个人隐私,也会涉及夫妻关系,若公开审理,夫妻矛盾会暴露于大众面前,会加深双方的对立情绪,不利于案件的审理。然而,这对男女从始至终均未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所以他们的一切都呈现在了庭审现场。但这恰好是两人想要的:男方想要公开表明他的诚恳、无奈和无助,以及想要挽回婚姻的决心;女方想要社会上更多人看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更想彻底地与这个男人做个了结。

新年,又一次庭审即将开始,结局可以想象——这次,婚是一定离得成的。按照刚刚施行的《民法典》,这桩原本可以申请撤销的婚姻延续至今,许多后果已经难以挽回,对于一个年轻女性的伤害将伴随终身,男方的赔偿如何落实到位还另当别论。讲几句题外话,当下法院判决了的民事案件,执行仍是一大难题。有律师朋友告诉我,他曾帮助一位法院判决离婚的家庭主妇,“拦截”没有落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且长期拒付孩子抚养费的前夫,后者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也就是社会上常说的“老赖”。“拦截”是不容易的,必须得到法院的支持和协助。这位律师告诉法院:那个人终于飞回这座城市了,明天早上七点半会出现在某小区,请求执行。但法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早上八点半上班,所以八点半以后才能派人去执行。我当时对“飞回”这个词很感兴趣:“不是说对‘失信人’要进行高消费限制吗?他怎么还能继续坐飞机呢?”律师闻言笑了,说我太天真。这些人自有他们的渠道和方法,不少“失信人”住着别墅开着豪车,只是别墅不在他的名下,车主另有其人,银行卡也是挂在他人名下。他们的资源钱财一样不少,只是拒绝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已。这大概也是国家对“老赖” 重拳出击的原因。

“远远看着你?哼!你根本无法想象那个男人在法庭上是如何的淡定,尽管女方所遭遇的现实是那样惊人。他一度令法官都觉得他是一个为生活所迫的好人,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我告诉你这个案子,是希望你能去深入采访,并把这个故事作为案例写出来,以此警醒更多的年轻女孩——择偶一定要谨慎,要调查,绝对不能头脑发热、盲目做决定。”谢乐曦一脸严肃。

其实,我写这个系列的报告文学,最初的动因就是“远远看着你”这个案例,但没想到又由此牵出更多的故事。为了“复盘”这个真实事件,我走访了许多人、许多地方,采访了社会学教授和心理咨询师,因为我更愿意从深层次来剖析事件的因果。所以,后面我在讲述中会引入一些观点和见解。

那个被“远远看着”的女人,姑且叫她小雨吧。小雨生长在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生得漂亮白净,大学毕业后成了一名公务员。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小雨结识了某高校的“博士后”傅泽(化名)并对他一见倾心,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迅速恋爱、结婚。

我向一位深谙婚姻家庭问题的女心理咨询师询问:女孩子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好好考察一下自己的恋爱对象,要这样着急?还有,男人身患遗传性疾病,平日肯定也是有迹象的,为什么没有觉察?

这位心理咨询师认为,女孩子选择“闪婚”,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女孩子本身的思想不够成熟,或较为叛逆。一些被父母捧在掌心里的城市女孩,谈恋爱时容易头脑发昏,只要喜欢一个人就会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将现实生活与童话故事混为一谈,急着认定那个对她好的男人就是她一辈子的依靠。哪怕旁人把这个“白马王子”的缺点看得一清二楚,为了劝她把嘴皮子都磨烂了,她还是固执己见,一心要和他结婚。而在管教严厉的家庭中长大的女孩更容易叛逆。有一个女孩子,父母都是机关干部,从小家里就立下了许多“家规”,吃饭的动作、走路的姿势、平日的仪态都有讲究。可就是这样被极度管控的一个“乖乖女”,从“网恋”到“奔现”,与一个帅哥仅仅相处了两个月就私奔到云南边境“结婚”了。帅哥是个毒贩,女孩也跟着他吸毒贩毒,最终双双被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女孩对前来进行救助的心理咨询师说,她觉得即使坐牢,也强过待在家里天天被母亲指责。还有一种“叛逆”很特别,有的女孩有些自卑,觉得周围的人都“瞧不起她”或“觉得她不够漂亮”,为向周围人证明,自己不缺乏追求者,便出现了随意的婚姻——只要这个人有钱或者帅气,总之具有一项肉眼可见的长处,那么她就会选择嫁给他,借此“提升”自己的“价值”。

第二种,与父母的催婚有关。

“你这么大了,不结婚可怎么行?”

“你不结婚,我和你爸死了都闭不上眼!”

“你无所谓,你听听亲戚朋友私底下的议论!爸爸妈妈脸红呀!”

…………

这些言语都出自那些逼婚的父母之口。在公园的“相亲角”,那些悬挂着的细绳上,大小不一的纸片随风飘扬,儿女们优渥的个人条件也一目了然。父母替儿女找对象,“婚媒”和骗子也悄悄混迹其中。有闲逛的老人向另一个凑近看纸片的老人介绍经验:结婚前,老两口假装患上了抑郁症,说是为女娃操心睡不着,急得半夜哭,吓得女娃赶紧把自己嫁掉了,结婚对象还是一个大学教授。结了婚,父母又开始催生,不生就继续哭,说是看不到孙子不放心,然后女娃就从一个女强人变成了会带娃煮饭的妈。一番说道让听者连连点头称是。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所谓“计深远”在当下,直接演变为催婚催育。中国父母往往将自己与子女捆绑为一体,父母催婚催育不光是为了孩子,同时也是出于“养儿防老”的观念。

第三种,孤身一人在大城市打拼,对两个人共同生活的渴望,很容易导致“闪婚”。一个女孩子,傍晚独自逛超市,总是幻想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旁,两个人有说有笑,一起在花花绿绿的商品中挑挑拣拣。如果生活中突然出现一个年轻男子,对自己嘘寒问暖,鞍前马后,聊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在繁华城市的车水马龙中,轻轻牵着自己的手,这颗心会觉得有了依靠。认识的时间虽不长,可这份感情却再也放不下——这来源于心理上的极大满足,是与孤独博弈取得的胜利。为了将感情延续下去,“闪婚”就成了必然选择。这可以说是一场豪赌,因为短时间内压根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女孩子并不清楚自己“非嫁不可”的这个男人人品究竟如何,仅凭一时的感觉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简直是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

小雨究竟抱着怎样的一种心态走进了这场婚姻,现在已不得而知。傅泽老家在一个小县城,父亲早逝,母亲拉扯几个孩子长大,家境贫寒,傅泽又一直在念书,没什么积蓄。所以,婚房是小雨和父母凑足全款买下的,装修款也是小雨出的。在母亲的坚持下,房产证上只写了小雨一个人的名字,算是“婚前财产”,好在傅泽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过日子要朝着好的方向走,不要老想最坏的结果”,傅泽很诚恳地对小雨说。婚礼一切从简,傅泽的母亲与姐姐参加了婚礼,当天来,当天走,甚至不愿在城市过夜。

小雨,这个当年有着一颗“粉红泡泡”心的年轻女孩,如今却需要随时与突发的生活事件战斗。过去的美好与幻想,如同她指甲上斑驳的浅紫色——究竟是什么时候做的美甲,已经记不清了。


婚后不到半年,傅泽告诉小雨他马上要“公派出国”。小雨有些舍不得,却没有阻拦。因为出国“学习” 或者做“访问学者”,是高校青年教师职称进阶的硬杠杠(方言,硬性标准)。再说,分离也是短暂的,最多两年,丈夫就能回国。小雨为傅泽收拾行李,一件件散发着淡雅芳香气的衣物经过精心折叠,被整齐地放进箱子里,连傅泽平时喜欢的零食也没落下。小雨感叹说可惜酸奶不能带,安检过不了。还没等她话音落地,傅泽便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眼里泛着泪花说: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小雨还给傅泽准备了维生素类的保健品,因为傅泽身体不大好,平日手脚发凉,一变天就感冒,容易咳嗽发烧,晚上喘得厉害,不能平躺着睡觉。他的肠胃功能也不好,一点辛辣都不能沾。傅泽告诉小雨,自己从小就是这样,小病不断,大病没有。

傅泽与小雨中断联系,是在他“到达国外”以后。两人约定,到国外以后用微信联系。傅泽出发那天,坚决不让小雨送他去机场,说是单位把所有手续都办好了,而且也有人和他一起去,不用这么麻烦。傅泽出发那天恰好是星期一,小雨单位一早有例会,领导有重要任务要在会上部署,她也就没有坚持送傅泽到机场。据小雨事后回忆,傅泽登机后给她发了一条微信:“宝贝,已顺利登机!”三天后,傅泽又给牵肠挂肚几乎分分钟盯着手机的小雨发了一条微信:“一切已安顿好,勿念!”此后,便不再主动与小雨联系。小雨想和他视频通话,他从来不接,语音聊天也是草草说上两句就连称有事正在忙,文字回复也是寥寥数字,明显能感觉到对方的敷衍和冷漠。关于傅泽出国这件事,有一个最大的漏洞,被沉浸在宴尔之乐中的小雨忽略了——她始终不知道傅泽的准确机票。小雨父母曾经在电话里问过她:“小傅什么时候出发呀?从哪里转机去英国呢?”小雨都有些语塞。

两个月后,小雨完全联系不上傅泽了。傅泽在县城的母亲和姐姐对他的行程也一无所知,她们告诉小雨,傅泽以前就很少回家,近一年来甚至没给家里汇过一分钱。小雨想起还有一个和傅泽一起出去的人,可惜她没有他的联系方式。那个时候,小雨急着要告诉傅泽:她怀孕了 ! 这是小雨的第一个孩子,她当然要生下来,她的丈夫也必须知情。万般无奈,小雨去了丈夫的单位,找到了系领导,想要傅泽在英国的联系方式。这次迫不得已的到访,让小雨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傅泽早已不在学校工作学习了。

系领导告诉小雨,傅泽因为盗窃导师的研发成果,已于数月前被学校开除了。

“不好意思,我帮不了你。我们没有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很宽大了。”系领导摊摊手。他对小雨的处境表示同情,但也无能为力。

第一个黑洞出现。前方一片迷雾。眩晕。

我的丈夫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还藏着多少秘密?前方还有多少黑洞等着我?他现在究竟在何处?国外?或者,他根本没有出国,也许此刻正躲在国内某个小城,开启了新的生活?

至此,傅泽去向成谜。小雨家里已然炸开了锅。

打胎!起诉离婚!这样的男人纯粹就是人渣、无赖、骗子!这是小雨父亲的观点。

婚姻可不是儿戏,到底该怎么办,还是得把前因后果先弄清楚再说。至于生孩子的事情,小雨自己得考虑好。这是小雨母亲的观点。

小雨赞同母亲的看法。毕竟,她得先找到丈夫,一一解开他身上的谜团。孩子是无辜的,她决定把他生下来。她试着在微信上告知傅泽孩子的事情,以及她在他的原单位听说的那些事情。这次,傅泽竟然很快回复:“知道了,谢谢你,很多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之后,小雨又联系不上傅泽了。

六个多月后,小雨生下了孩子,是个胖乎乎的男孩。初时一切尚好,但三个月大时,便常常出现感冒症状,小便有难闻的气味,吸收不好,营养不良,身体甚至常常出现抽搐痉挛。小雨带着孩子跑了好多医院,最终在北京一家知名医院那里得知孩子患的是一种罕见的遗传病——这种病来自父系,遗传概率高达 60%,对于患有这种遗传病的男性,医学上并不鼓励生育。这种疾病无法治愈,但可以用药物控制——这是一个需要长期看病就医的过程,病人进入中年,病情也可能进一步恶化。

第二个黑洞突如其来。而这个巨大的黑洞足以吞噬她未来的人生,同时还牵连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看,这属于典型的骗婚。一开始这个男人就没有吐露实情,甚至隐瞒了严重的遗传病。其实 , 这样的婚姻应是无效的。”谢乐曦感叹道。

刚刚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雨直至生了孩子才发现如此严重的欺瞒,为时已晚。

——从心理学研究来看,女性具有一定的“慕强心理”,在社会关系中特别容易信任“高价值者”,以致在婚姻、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相对容易受骗。比如,有的女孩子,工薪家庭出身,自己大学刚毕业,每月只有不到5000元的工资收入,却轻信社会上的“消费主义”“轻奢主张”,要购买6000元的最新款品牌手机、4000元的名牌墨镜,还有堪称天价的国际品牌包,囊中羞涩的她们自然只能找到“小贷公司”,陷在“利滚利”“以贷养贷”甚至“裸贷”的泥淖之中,无法自拔。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庭审现场,无辜的女大学生们作为刑庭被告,低着头站成一排,脸上是何表情不得而知。从情理上来说,她们是无辜的,因为她们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从事的职业属于犯罪。这些年轻女孩被犯罪集团从某城市招聘平台以“高薪聘请”,她们从事的工作没什么“含金量”,也就是打电话发信息招揽客户“投资”。至于客户究竟投了多少钱给公司,她们一无所知,只是按月领取自己的薪水和“提成”,却因此而论为“共犯”。一笔笔被骗到的钱最终流入主犯口袋,主犯从账户里把钱取出来,转移给妻子,然后“办理离婚”,这样一来,哪怕他落网,赃款依旧难以追回。一位律师告诉我,“电信诈骗”比其他诈骗量刑更重,根据涉案金额,可判处有期徒刑3至10年。这些女孩是真正的受害者,但在当初只要略加留意,不轻信“天上掉下来的好工作”,仍然可以发现诸多疑点。



原本看似圆满的婚姻却遭遇天大的骗局和欺诈,知情的亲友们纷纷给小雨支招。

有人劝小雨,你还年轻,如今找不到他人,只能先尽力止损,索性就把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当成“夫妻分居”,用“分居”来达成“自动离婚”。事实上,分居多久都不存在“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这种方式,离婚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这两种方式。分居满两年,只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而不等于“自动离婚”。刚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也有人建议可以按照“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来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从2019年夏天开始,小雨选择一边探查傅泽的行踪一边起诉离婚。她提出,鉴于自己惨痛的经历,离婚的同时,男方必须给予自己经济赔偿。

“这场失败的婚姻当中,傅泽有重大过错。况且这两年我四处奔走给孩子看病治病,出力出钱,独自承担。听说孩子患有跟他父亲一样的病,他的家人甚至连面都不愿露。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化为无边黑暗,我要讨回我的损失,何况孩子今后还要长期求医问药,这些都要用钱。事到如今,我也绝不相信傅泽真的一贫如洗,他过去的每一句话,我都要打个问号。”

虽然傅泽一直不肯出现,但小雨的多方打探也渐渐有了回音。有人目击傅泽在南方某海滨城市,并且证实他一年前已经在这个城市买房定居。后来又有人在重庆城区里看见了傅泽,他在一个水果店里买水果,距离小雨的居所仅仅两条街。最终,傅泽被找了出来,小雨和傅泽对簿公堂,案例公开形式进行审理。

民事法庭上,女方痛诉男方的欺骗与伤害,拿出厚厚的一沓证明材料,提出了财产分割和数十万元经济赔偿的诉讼要求。听完女方陈述,男方始终一脸淡定:我有病,我没钱,我之所以住在温暖的海滨城市,是因为我的病情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长期在温暖的地方养病。房子不是我的,那是我亲戚买的。我的名下甚至没有一张银行卡。至于之前的许多事情,我

很抱歉,但这些都是很私人的东西,不方便让你知道。至于孩子的病,我之前确实不知道会遗传。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但是,对不起,我没有能力和你一起抚养孩子,一起对抗灾难,所以我能做的,也只有远远看着你……

2021年新年伊始,这一案件再度开庭,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起处处是黑洞的离婚案,最终以小雨的胜诉告终,法院判决离婚。傅泽被判决向小雨支付赔偿费五万元,后续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

虽然,往后的日子还有许多未知——目前傅泽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拿来分割,而那笔并不算多的伤害赔偿何时到位,傅泽是否会依法承担孩子的有关费用,一切都还不能确定。但有一件不知事情始终值得庆幸,经历了两年多的煎熬折磨,小雨终究是走出了泥淖。虽然前方风雨不断,但她已经成长了起来。

 

》》本章与《民法典》关联的法条: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