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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燕:一次有温度且有力度的文学普法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21年9月22日      

来源:啄木鸟杂志社

 

 

作者简介

李燕燕,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文学院第二届签约作家,重庆市沙坪坝区作家协会副主席,重庆市纪实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报告文学、散文、小说作品70余篇,出版专著4部。代表作有《无声之辩》《天使PK魔鬼》《山城不可见的故事》《拯救睡眠》《老大姐传》《杂病记》。曾获第八届“重庆文学奖”,解放军总后勤部第十三届“军事文学奖”。作品入选《中华文学选刊》《中国报告文学精选》《21世纪年度报告文学选》等。报告文学《无声之辩》入选“2020年中国当代文学最新作品排行榜”。

   

小编说 

自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以来,一年来,《民法典》作为一个热词,不仅具备强效的新闻性,而且具有很贴地气的民生效应。非虚构作为一种食人间烟火的文学创作方法,它与《民法典》的首次“遇见”,会有怎样的台前因缘,又有多少精彩的幕后故事呢?感谢李燕燕,为我们找到了一个有温度的浪漫借口。同时,期待这部作品的长篇付梓,成为又一次有力度的文学普法。

   

 

 

作家访谈

 

Q: 作为一个擅长写“民生百态”和“小人物”的青年报告文学作家,您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题材?

 

李燕燕:2020年底,四川大学出版社与我约一本女性心理方面的非虚构图书,因为他们出版社的强项就在“心理学”方面。我先期有做过《拯救睡眠》之类的心理学关联纪实作品,于是我又开始与我的一些心理咨询师朋友频繁接触,但一时之间并没有找到恰当的题材方向。

在一个朋友那里,我看见了一本有着鲜红封面的《民法典》,与我过来找他时一路看见街道贴的横幅宣传“一脉相承”。我问他,这是你专门买来学习的吗?他说这是一位“来访者”遗落在他这里的,这位女性“来访者”最近正在研读《民法典》,她翻脸要打离婚“官司”,必须学习“新法条”保护自己——于她而言,打赢这场官司,最重要的是“心赢”。

从2021年1月开始,我的注意力放到了《民法典》上,《啄木鸟》杂志知道我想做这个选题后,非常支持,因为“文学普法”适得其时,如果能将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的元素有机结合,自然更好。

也是这个时候,我的一位陪审员朋友谢乐曦主动找到我,这个浑身正气和责任感的中年女性,动情地给我讲了许多“民事庭”故事,几乎全都与女性相关,尤其是她细致地说到“远远看着你”这样一个案例,然后对我讲:“你一定要把这样真实的故事写出来,给正沉浸在美好爱情幻想中的女孩们一个深刻的警示:你准备要嫁的那个人,你对他真的了解吗?他身心健康吗?他是否对你有所隐瞒?他是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说实话,现在的婚姻陷阱太多,女孩们一定擦亮双眼!尤其要好好学习刚刚实施的《民法典》,切实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复盘”那些案例的过程中,我所熟识的心理咨询师汤朝千,则以他深入接触到的众多“来访者”的经历告诉我,心理问题的发生与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紧密关联,中重度抑郁症患者大多有来自隐私、名誉方面的“不安全感”,这个特点在女性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

于是,我频繁探访律师、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以求在几个不同探访方向上寻求一个契合点。

很快我发现一个现象,汤朝千心理咨询工作室的“来访者”几乎都是女性——这个情形,跟我在法院“民事庭”和律师们那里了解到的情况颇有相似,因为离婚、遗产分割继承、自身权益受侵害等种种原因,到“民事庭”主张权利的“原告”方,女性占多数。

但是,一位从事法律援助多年的律师却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这些女性压根不愿为了“家丑”打官司,他还告诉我:“新近施行的《民法典》,关于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新法条至少有八项,这是国家给予女性的巨大福利”。这位律师朋友甚至自掏腰包备了上百本,几乎给每个上门求助的女性都赠送了一本。

有了以上缘由,我最终决定写一写当下与《民法典》相关的那些女性权益故事,并在非虚构的记叙中努力融入心理学、社会学的元素,以期为一些表象找到深埋在社会乃至传统土壤之下的根源,而不是停留在写几个“精彩故事”。感谢,我的创作得到了《啄木鸟》杂志和四川大学出版社的支持。

 

Q: 作为一个女作家,您怎样看待女性与《民法典》的关系?

 

李燕燕:人们常说,女人顶起半边天。但受传统文化和经济条件影响,中国女性权益这块的现状和许多女性的生活处境并不是特别乐观。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女性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平等、婚姻、名誉、隐私……则是这当中公认的几个关键词。70多年来,我们的国家始终致力于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屏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也被写入中共十八大、十九大报告。

“依法治国”一直在推动,法律在推动男女享有平等地位、消除对妇女的歧视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妇女的权益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现代女性本身也对与自己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格外关注。在我的印象中,比如《婚姻法》,之前每一次修订,都会引起社会上关于“女性权益”是否切实得到保护的大讨论,一些敏感法条甚至屡上“热搜”。

新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在强调男女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的重大成果和典范之作。

但在实践中我们却必须认识到,虽然《民法典》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为妇女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更加坚实可靠的法律基础,而要使其真正发挥法律作用、实现公平正义,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全力支持。所以,我的这部作品,其初心是唤起女性朋友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同时期冀它能是一本好看好读且能有温度和力度的普法作品。

 

Q: 这部作品中涵盖的与《民法典》相关的女性权益有哪些?

 

李燕燕:在《啄木鸟》刊载的中篇作品中,有隐私权、名誉权、男女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婚姻安全、反家暴、“全职太太”离婚时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以生动的非虚构故事以及富有特色的人物描写呈现出来。在第一阶段的采访中,因为其积极的社会意义和价值,也得到了受访者的大力支持。

 

Q: 您怎样看待“非虚构”写作?

 

李燕燕: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为大家普遍认知的真理。后来,无数创作实践和由此诞生的优秀作品又告诉大家,非虚构恰好是“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集中体现。它从客观存在的事实中鲜活生发,摇曳多姿地展现着时代风貌、历史事件和民生百态。非虚构写作,文本的根子扎在活生生的现实里,其精彩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作家对于真实故事与生活经验的洞察和捕捉,很多东西需要亲身融入并深刻体会。

近些年,关于非虚构和报告文学的讨论很多。有人认为,非虚构只是一种写作界限,而报告文学是实写当下生活,突出新闻性、纪实性的一类文体。还有人认为,非虚构是对报告文学这一文体“文学质感”的改良和提升。我倒认为,落到创作实践中,作家不必硬要为这些概念纠结,因为,非虚构写作最大的任务,是尽可能地展现真实生活的“60个面”—— 是的,生活有“60个面”,甚至远远不止。我们究竟能看见多少个面?我们所见的真实就一定真实吗?甚至我们的视角,亦有平视、仰视、俯视之分。所以,写作者最需要的是在展现手段上下功夫——“如何呈现给读者”是作家的本领,“感受评判”是读者的权利。

 

Q: 据说这个作品还有长篇版本,您能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李燕燕:同名长篇版本比中篇版本多了五个章节,共计18万字,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在今年八月底出版发行,敬请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