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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作家协会关于转发《2020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的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20年2月28日      

各区县(行业)作协、各位会员:

现将《2020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国作协通知要求和以下要点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即日起至4月1日;

申报材料纸质版:3月15日至4月1日。

二、推荐单位:

重庆市作协(申报表格的推荐单位意见和推荐单位联系方式由市作协填写)。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中国作协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格可在中国作家网或重庆作家网下载),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申报者须于截止日期前向市作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市作协接到申报后,将按要求进行遴选,推荐不超过5部作品报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和作品文本等)一式3份,报送至重庆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请快递,勿用包裹。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到指定邮箱。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研部1116室

邮编:400015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陈梅   金鑫

联系电话:15310986525  15523266316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1.2020年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

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20年2月19日修订)

3.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附1:2020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

 

一、 2020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接受申报。

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经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与所在地区作家协会协商,可酌情延长申报时限。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20年2月19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为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单位。作者可向所在地、所在行业的团体会员申报,军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申报表格请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另行组织征集、论证,并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四、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报送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各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报送的选题,不超过5部。

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或特定主题的论文集。除特定写作或出版计划外,不接受个人作品合集申报。

五、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部分出版社、文学期刊和其他有关单位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申报。

六、2020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专项

书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反映中国大地上正在发生的巨大变化与人间奇迹,表现脱贫攻坚斗争中涌现的新人物、新故事,生动展现人民群众的拼搏奋斗和幸福生活。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专项

书写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光辉历程,围绕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塑造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形象,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一带一路”主题专项

书写“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交往、交流与合作,展现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与现实,在宽广的世界视野中讲述中国故事。

4、青年创作与理论研究专项

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家、评论家的创作与理论研究选题及相关写作或出版计划。

七、中国作家协会将专门组织中国作协创研部与人民日报文艺部联合开设“抗疫故事”报告文学专栏,征集发表战“疫”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报告文学,并另行组织有关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专项,推动书写万众一心共同战“疫”中涌现的感人故事,弘扬奋勇战“疫”中的英雄精神。

八、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九、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十、曾获重点作品扶持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的作者,如扶持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不得申报本年度选题。

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一、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赵宁、胡健玲、宫铭杉

电  话:010-64489989 64489895 64489715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附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

(2020年2月19日修订)

 

为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的繁荣发展,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中国作家协会设立专项资金,开展重点作品扶持工作。

一、指导思想

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倡导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尊重文学创作规律和作家艺术个性,推动文学创作向高峰迈进。

二、组织机构

中国作家协会在创作研究部设立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负责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征集的选题和计划进行论证。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依据本条例的原则组织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的征集和论证。

三、工作原则

重点作品扶持的对象主要为作者提出的创作或理论评论选题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写作或出版计划。

1、注重反映现实生活,描绘新时代新气象,塑造时代新人,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中国精神的选题。

2、注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文学创作与理论重要问题的选题。

3、注重优秀作家的重要选题。注重青年作者、基层作者和边远地区作者的重要选题。

4、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可提出各年度重点扶持的特定专项。

四、支持方式

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支持方式:

1、对创作和研究提供资助。

2、根据作者意愿,在作品初稿完成后委托专家审读并提出修改意见。

3、对有出版困难的作品,经专家论证通过,可提供出版资助。

4、对经专家审读确认的优秀作品组织研讨推介活动。

5、对写作或出版计划提供经费支持。

五、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作品扶持的作者应具有一定的创作或研究能力、精益求精的写作态度和较高的思想艺术追求。

2、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或特定主题的论文集。除特定写作或出版计划外,不接受个人作品合集申报。

3、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发布的专项提出申报,亦可另行提出选题申报。

六、申报程序

1、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按年度进行,由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发布征集通知。

2、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为重点作品扶持推荐单位。凡符合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向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的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申报;军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选题做出论证、筛选后,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4、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向部分出版社、文学期刊和其他有关单位定向征集选题及写作或出版计划。

5、作者须按照征集通知要求提供写作计划、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推荐单位和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对此予以保密。

6、写作或出版计划申报单位须提供有关计划方案。

七、论证、审批和管理

1、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和计划的价值及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评估。

2、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投票选出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后公布。入选项目须获论证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3、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单位、项目申报者三方签订合同,确定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4、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和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作者须及时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告知作品的完成和出版情况,并提供样书。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的,一般不得再次提出申报。

5、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每年对过去三年的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纪律

严格论证与审批程序,防止不正之风。参与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的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论证和审批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申报均予取消。

申报者及其亲属不得参与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工作。

九、附则

本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负责修订、解释。

 

附3: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点击此处直接下载申报材料: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