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公告栏 > 正文

征集作品参评“五个一工程”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16年9月13日      

重庆市作家协会

关于征集作品参加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

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的通知

各位作家: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委宣〔2016〕71号)精神,我市将启动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四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市场覆盖面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为参加全国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做好准备,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推动重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重庆建成文化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相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获奖作品要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三、图书参评作品范围

参评作品包括文学类图书,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文艺评论、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学习辅导读物、文件、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评选范围为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8日之间首次出版的作品。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

参评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申报时须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及作品申报表(附件1)各5份,每种图书须提交10本(套)。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纸质件及作品请于规定期限内寄至重庆市作协创研部,《图书出版综合报告》及作品申报表的电子档请发邮箱。

六、具体项目要求

申报参评图书作品必须是本市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七、有关工作要求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关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中严禁收受馈赠、参加宴请的规定》(中宣办发〔1996〕3号),严肃评选纪律,保证评选工作廉洁公正。严格执行关于评选工作的回避制度,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专业作家除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鉴于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作家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申报。

八、推荐办公室联系方式

为做好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市作协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创研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联系人:邓天怡、邱燕飞

联系电话:023—63898773、15923947878

电子邮箱:1099929404@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研部1116室

邮政编码:400015

附件下载:

1. 通知下载

2. 申报表下载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