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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5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15年9月1日      

关于2015年度全市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今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2015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在认真执行“重庆市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级作家(编剧)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2011〕134号)的同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本人申报。个人除按要求准备各类申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的审验材料:

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证,不能查证的应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二)单位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作品(论文)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备。同时,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如申报人系区县作协或行业作协会员的,还应出具所属作协提供的本人创作情况推荐材料。

(三)有关政策要求。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无纪检监察部门的由分管领导代签),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2.任现职期间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表现优秀者。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无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申报表格一律使用职改部门统一制发的表格,不得更改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均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技队伍建设”中“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的附件中下载。所有材料除特殊说明外,一律使用A4纸,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书写或复写。

(一)委托评审函2份。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或区县职改办出具。

(二)《重庆市申报__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1式2份,按高、中、初级分别填写。

(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2份。该表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如内容较多可附页,一律报送原表填写件。

(四)《重庆市__系列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12份。“著作论文”栏须填写本人申报材料中的全部作品,时间按“×年×月”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观点明晰、字迹工整,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

(六)业绩材料1套。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品(论文或论著)、获奖证明等。

1.作品需提供原件,论文、论著需提供检索审验信息表,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与他人合著的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2.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已审”。

(七)最高学历证件、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1套。所有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但需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并注明“原件已审”。

1.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信息表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外语(或古汉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申报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八)《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按《重庆市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级作家(编剧)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破格申报者须报送《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

三、材料包装

(一)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袋上贴统一规格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并填写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委托评审材料由申报者所在人事部门直接报送到市作家协会。高级资格及破格申报,应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送市作协。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内报送到重庆市作家协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1907室,邮编:400015,联系人:文彩(电话:63898633)。

五、评审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评审费标准为: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六、材料返回要求

评审工作结束后,在市职改办下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级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在1个月内到我会取回评审材料及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通知,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5年9月1日